一、交规考试须知 考生考试,必须携带身份证或《暂住证》、《居住证》等有效证件。
考试操作步骤如下: 1、核对座位上的姓名、身份证、考试类型与自己是否相符,有不符的请向考试员提出。 2、敲“确定”键等待数秒,系统给出考题后,再开始答题。(答题时间为45分钟,屏幕上有时间提示) 3、考题分为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类。选择题为三个答案中,选一个正确答案,如考生认为答案一对,则 敲1键;认为答案二对,则敲2键;认为答案三对,则敲3键,选完答案后再敲“确认”键,进入下 一题。判断题分为“正确”和“错”两项,考生认为该题正确则选1键,认为错了则选2键,选完答 案后再敲“确认”键进入下一题。 注:考生只能敲1、2、3、修改、确定这五个键。其他打√键为无用键,打×键考生不能敲,否则退 出考试。 4、考生如发现前面考题答案选错需修改时,敲“修改”键退到要修改的那一题进行修改。然后从这题 开始依次重做。(例:考生已考到95题,发现90题错了,需修改,则敲“修改”键5下,退到90题, 修改后需重做91、92、93、94、95等,故发现上一题做错,请立即修改。) 5、考题共100题,做完100题后,系统自动给出考试成绩。 6、考试时间共45分钟,如果45分钟内考生没做完100题,系统将自动结束本次考试,并给出分数。 7、不及格者请到车管所大厅二楼63号窗口交费后参加补考。 8、及格者按以下几种情况取学习证: (1)、全培学员回各自驾校取学习证。 (2)、大货、小客半培学员一星期后至石佛寺参加10小时基础训练后,领取学习证。 (3)、二三机、轻摩半培学员一星期后至车管所大厅二楼48号窗口领取学习证。 (4)、外地转宁、军转地、外籍入籍及违章记分驾驶员考试合格后凭准考证预约下一科目考试。 (5)、贴在准考证上的票据存档联不得遗失。 正式驾驶员违章记分或误审考试须携身份证和准考证 进入考场,考试步骤同上,考试时间为25分 钟共50题。
二、桩考须知 机动车驾驶人桩考系统考生须知 一、在待考室内依次排队等候,保持安静,请勿擅自进入考试区域。 二、持身份证明和“预约证明”进入门禁确认身份,拍照后通过门禁系统进入侯考区域。 三、进入门禁应立即关闭手机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试区域,以确保考场信号正常传输考试全过程禁止报 录像和照片。 四、进入候考区域,请注意观察信息屏幕提示确认考试车号和库位,等待车内考生下车后方可进入考试 车辆。 五、请方动出示“预约证明”,以便引车员核对身份。 六、迅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后向引车员示意,等引车员发出指令后发动车辆开始考试。 七、考试结束确认车载计算机显示成绩后,关闭发动机,拉起手刹,迅速离开考试车辆并按规定路线离 开考试区域。 八、成绩及格的考生应到成绩查询窗口签字;考试不及格的可耻下场当场补考一次,仍不及格的本场考 试终止。 九、考试过程中有任何作弊行为的,取消考试成绩并终止当天考试满二十天后预约补考日期
科目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
一、科目一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(一) 考试内容 1.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 2.机动车的总体构造、主要装置的作用,车辆日常检查、保养、使用,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方法等机 动车构造保养知识; 3.高速公路、恶劣气候、复杂道路、危险情况时的安全驾驶知识,伤员急救的一般知识,危险物品运输 知识及其紧急情况的处理知识,文明驾驶和职业道德等安全驾驶相关知识。 (二) 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应当在 90 分以上
二、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及格标准 (一) 考试内容 1.在规定场地内,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操作要求完成驾驶机动车的情况; 2.对车辆前、后、左、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; 3.对机动车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。 (二) 合格标准 未出现以下情形的,科目二考试合格: 1.不按规定路线、顺序行驶; 2.碰撞桩杆; 3.车身出线; 4.移库不入; 5.在不准许停车的过程中停车两次; 6.发动机熄火; 7.驾驶两轮车考试时单脚或双脚触地
三、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(一)、考试内容 1.在场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通过单边桥、上坡起步、通过连续障碍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、侧方停车、 限速通过限宽门、起伏路行驶、低附着系数路面行驶等情况。其中,按照申请报考的准驾车型,设定 必考项目: 大型客车,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:上坡起步、侧方停车、直角转弯、曲线行驶、通过连续障 碍物、通过单边桥; 牵引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:上坡起步、侧方停车、直角转弯、曲线行驶、通过连续障碍物; 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驶车型必考项目:上坡起步,曲线行驶、侧方停车、限速通过限宽门、通过 连续障碍、通过单边桥; 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:考试项目不得少于 6 项,手动档汽车必须考侧方停 车、上坡起步,自动档汽车必须考试侧方停车,其他项目考试由考试员随机选取; 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必考科:考试项目不得少于 6 项,其中上坡起步、曲线 行驶、通过单边桥、起伏路考试项目属必考试项目,其他考试项目由考试员随机选。 其他准驾车型的必考项,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。 考试员可以在必考项目的基础上,增加其他科目三考试项目。 2.在实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起步前的准备、起步、通过路口、通过信号灯、按照道路标志线驾驶、 变换车道、会车、超车、定点停车等正确驾驶机动车的能力、观察、判断道路和行驶环境以及综合控 制机动车的能力,在夜间和低能见度的情况下使用各种灯光的知识,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安全驾驶 情况。其中,按照申请报考的准驾车型,设定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距离: 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考试距离不少于 7 公里; 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距离不少于 5 公里; 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档汽车考试距离不少于 3 公里。 (二) 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。按照不同准驾车型设定不合格,减20分,减10分、减 5 分的评判标准。达 到下列分值规定的,科目三考试合格: 1.报考大型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,应当达到 90 分; 2.报考其他准驾驶车型的应当达到 80 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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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客车 |
A1 |
大型载客汽车 |
A3 、B1 、B2、C1、C2、C3、C4、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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牵引车 |
A2 |
重型、中型全挂、半挂汽车列车 |
B1、B2、C1、C2、C3、C4、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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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公交车 |
A3 |
荷载 10 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|
C1、C2、C3、C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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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型客车 |
B1 |
中型载客汽车(含荷载 10 人以上、 19 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) |
C1、C2、C3、C4、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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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货车 |
B2 |
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; 大、重、中型专项作业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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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汽车 |
C1 |
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、 微型载货汽车、轻、小、微型专项作业车 |
C2、C3、C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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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自动挡汽车 |
C2 |
小型、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、 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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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速载货汽车 |
C3 |
低速载货汽车(原四轮农用运输车) |
C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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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轮汽车 |
C4 |
三轮汽车(原三轮农用运输车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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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三轮摩托车 |
D |
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 大于50km/h的三轮摩托车 |
E、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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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二轮摩托车 |
E |
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 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/h的二轮摩托车 |
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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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便摩托车 |
F |
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或者最 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/h的摩托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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轮式自行机械车 |
M |
轮式自行机械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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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轨电车 |
N |
无轨电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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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轨电车 |
P |
有轨电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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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、摩托车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
一、综合评判标准 (一) 考试出现下列情景之一的,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 1.考试小型汽车不系好安全带; 2.气压不足起步; 3.不关好车门起步; 4.起步时车辆溜动距离大于 30 厘米; 5.车辆行驶方向把握不稳, 6.当右手离开方向盘时,左手不能有效,平稳的控制方向的; 7.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的现象; 8.换档时低头换档或两次换档不进; 9.行驶中使用空挡滑行; 10.车速超过限定标准; 11.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右摇摆或以脚拖地。 12.对车身前后、左右空间位置感奇差; 13.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分离要领的; 14.对采用断气式只动结构的汽车,重新连接时储气压力未达到一定数值而强行起步的; 15.方向转动频繁,导致挂车左右晃动的 (二)、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 20 分: 1.车辆有异常情况起步; 2.起步挂错档; 3.不放松手动制动器起步,未能及时纠正; 4.起步时车辆溜动小于 30 厘米; 5.起步时发动机熄火一次; 6.换档时有齿轮撞击声; 7.停车未拉手制动之前,车辆后溜或停车后未拉手制动。 8.控制车速不稳。 (三)、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 10 分: 1.起步前未调整好座位,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; 2.起步前未检查仪表; 3.起步时有车辆闯动及行驶无力的情形; 4.起步及行驶时驾驶姿势不正确; 5.掌握方向盘手法不合理; 6.行驶制动不平顺,出现车辆闯动; 7.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制动器; 8.档位使用不当或车速控制不稳; 9.换档掌握变速杆手法不对; 10.换档时机掌握太差; 11.换档时手脚配合不熟练; 12.错档但即使能纠正; 13.制动停车过程不平顺; 14.停车后,下车不关车门; 15.不按考试员指令行车。 (四)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 5 分: 1.起步前未调整好后视镜(左、中、右); 2.起步前未检查好档位或手制动器; 3.发动机启动后仍未放开启动开关; 4.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,但即使纠正; 5.起步油门过大,导致发动机转速过高; 6.换档时机掌握稍差; 7.停车时未拉手制动,检查档位,抬离离合器前先抬脚制动。
二、场内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(一) 通过连续障碍 1.不按规定路线完成的,考试不及格; 2.骑、轧一个圆饼的,扣 20 分; 3.车轮出路边缘线一次的,扣 20 分; 4.碰、擦一个圆饼的,扣 10 分 (二) 通过单边瞧 1.其中有一个轮未上桥一次的,扣 20 分; 2.已骑上桥面,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一次的,扣 10 分。 (三)、直角转弯 1.行驶中轮胎触轧库位和车道边线的,扣 10 分; 2.车轮每触轧道路边缘线一次的,扣 20 分; 3.借助倒车完成的,扣 10 分。 (四)侧方停车 1.行驶中轮胎触轧库位和车道线的,扣 10 分。 2.车辆在入库停止后,车厢出库位线的,扣 10 分; 3.入库后未摆正车身位置的,扣 5 分。 (五)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1.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,前后超出 50 厘米的,考试不及格; 2.起步时溜动大于 30 厘米的,考试不及格; 3.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,前后不超过 50 厘米的,扣 20 分; 4.车身未靠边停止在距路右边线 30 厘米内的,扣 20 分; 5.起步时后溜小于 30 厘米的,扣 20 分; (六)限速通过限宽门 1.时速低于20公里/小时通过的,考试不及格: 2.没碰擦一次门悬杆的,扣20分。 (七)百米加减档 1.在百米内未完成规定加、减档的,考试不及格; 2.熄火一次的或越级换档的或不能单手控制方向的,扣 20 分。 (八)起伏路驾驶 1.通过障碍时车辆严重跳跃,致使机动车驾驶人、考试员离座的,考试不及格; 2.熄火一次的,扣 20 分; 3.通过障碍不平顺的,扣 10 分。 (九)曲线行驶 1.车轮位置判断有误,车辆挤轧路边缘线的,扣 20 分; 2.控制方向实际不好,调整方向或过早过晚的,扣 10 分。
三、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 (一)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考试不及格: 1.不按交通信号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: 2.争道抢行; 3.违反路口行驶规定; 4.违反铁路道口规定; 5.未留意,且未遵照交通指标行驶;
一、交规考试须知 考生考试,必须携带身份证或《暂住证》、《居住证》等有效证件。
考试操作步骤如下: 1、核对座位上的姓名、身份证、考试类型与自己是否相符,有不符的请向考试员提出。 2、敲“确定”键等待数秒,系统给出考题后,再开始答题。(答题时间为45分钟,屏幕上有时间提示) 3、考题分为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类。选择题为三个答案中,选一个正确答案,如考生认为答案一对,则 敲1键;认为答案二对,则敲2键;认为答案三对,则敲3键,选完答案后再敲“确认”键,进入下 一题。判断题分为“正确”和“错”两项,考生认为该题正确则选1键,认为错了则选2键,选完答 案后再敲“确认”键进入下一题。 注:考生只能敲1、2、3、修改、确定这五个键。其他打√键为无用键,打×键考生不能敲,否则退 出考试。 4、考生如发现前面考题答案选错需修改时,敲“修改”键退到要修改的那一题进行修改。然后从这题 开始依次重做。(例:考生已考到95题,发现90题错了,需修改,则敲“修改”键5下,退到90题, 修改后需重做91、92、93、94、95等,故发现上一题做错,请立即修改。) 5、考题共100题,做完100题后,系统自动给出考试成绩。 6、考试时间共45分钟,如果45分钟内考生没做完100题,系统将自动结束本次考试,并给出分数。 7、不及格者请到车管所大厅二楼63号窗口交费后参加补考。 8、及格者按以下几种情况取学习证: (1)、全培学员回各自驾校取学习证。 (2)、大货、小客半培学员一星期后至石佛寺参加10小时基础训练后,领取学习证。 (3)、二三机、轻摩半培学员一星期后至车管所大厅二楼48号窗口领取学习证。 (4)、外地转宁、军转地、外籍入籍及违章记分驾驶员考试合格后凭准考证预约下一科目考试。 (5)、贴在准考证上的票据存档联不得遗失。 正式驾驶员违章记分或误审考试须携身份证和准考证 进入考场,考试步骤同上,考试时间为25分 钟共50题。
二、桩考须知 机动车驾驶人桩考系统考生须知 一、在待考室内依次排队等候,保持安静,请勿擅自进入考试区域。 二、持身份证明和“预约证明”进入门禁确认身份,拍照后通过门禁系统进入侯考区域。 三、进入门禁应立即关闭手机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试区域,以确保考场信号正常传输考试全过程禁止报 录像和照片。 四、进入候考区域,请注意观察信息屏幕提示确认考试车号和库位,等待车内考生下车后方可进入考试 车辆。 五、请方动出示“预约证明”,以便引车员核对身份。 六、迅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后向引车员示意,等引车员发出指令后发动车辆开始考试。 七、考试结束确认车载计算机显示成绩后,关闭发动机,拉起手刹,迅速离开考试车辆并按规定路线离 开考试区域。 八、成绩及格的考生应到成绩查询窗口签字;考试不及格的可耻下场当场补考一次,仍不及格的本场考 试终止。 九、考试过程中有任何作弊行为的,取消考试成绩并终止当天考试满二十天后预约补考日期 |